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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学院学生宿舍、教室检查管理暂行办法
2016-10-10 15:34  

为加强学生宿舍和教室管理,根据我院实际,参照其他二级学院的管理经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郝宝文    
   2.副组长:孙显慧  滕继波
二、检查人员组成
   1.滨海校区夜间值班教师,值班辅导员和班主任。
   2.学生会正副主席,公寓部部长、各班班长和卫生委员。
三、检查范围
    校区内的所有学生宿舍、教室。
四、检查内容和任务
   1.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检查滞留学生的请假条。
   2.检查、收缴各宿舍的违章电器、违禁刀具等。
   3.检查各宿舍的卫生,对不达标的要求现场整改。
   4.检查教室卫生,对不达标的要求现场整改。
   5.对宿舍、教室进行点评打分。
五、检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7:30开始。
六、检查结果公布
   1.带队教师要在每天的检查表上签字,并上报副组长;副组长要将每周的检查结果汇总上报给组长。组长要在每周的班主任、辅导员例会上对一周的检查情况进行点评,提出整改意见。
   2.对检查中出现的不服从管理、也不整改的现象,要及时上报组长,并通知班主任主持整改。
   3.每天检查结果要及时在通告栏上公示,并反馈给各班主任。
   4.每月公布检查结果,并按得分高低对两校区的宿舍、教室分别进行排序。对前3名宿舍、教室颁发标兵宿舍、标兵教室流动红旗。对连续一个月内排名后3名的宿舍、教室,进行通报批评。
   5.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脏乱差现象,将以照片形式通报批评。
   6.检查结果将作为学生班级、学生和班主任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行,望认真执行。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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