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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学院心理咨询负责人工作职责
2016-10-10 15:46  

  第一条  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交友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疏导性原则,尊重信任与细心询问相结合的原则,整体性原则,保密性原则,预防性原则,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必备条件: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荣誉感和事业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既有满腔热情又具科学态度;中心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具备全面的较为系统深厚的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注重自身的心理健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当自己出现不良心态时须及时向心理健康督导或中心负责人提出暂停工作的申请。
   第三条  在工作过程中,如遇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生命及危害社会安全等情况,中心工作人员有责任立即启动危机防控机制,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第四条  必须依法工作,以法自律。以人为本,乐于奉献,做好学生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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